威马汽车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约1.5亿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 5亿元。该案案号为(2022)辽02执433号,立案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

企查查信息显示,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5亿元。该案案号为(2022)辽02执433号,立案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

威马汽车成立于2012年5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SHENHUI,注册资本为60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设计和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等。该公司由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经股权穿透,杜立刚为实控人,最终受益股份约32.78%。该公司有21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等。

企查查显示,威马汽车曾涉司法案件102起,作为被告的96起;共20个风险关系对象;共58条裁判文书;共91条开庭公告;共44条立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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